穆蓉:人大代表岂能伤害人民?

中国法制网   2015-06-16 0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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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认为在拆迁过程中,同村村民张某为“钉子户”、向拆迁方索要赔偿款过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大代表徐庆屹,便将同村一位村民从家中约出来,持刀向对方连刺66刀致对方不治身亡。6月2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徐庆屹死缓,同时法院以窝藏罪判决与徐庆屹关系密切的青年女子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来源:6月9日新浪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边村的征地拆迁规模不断扩大,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也愈加突出。梳理这起凶案,我们不难发现,这又是一起因为“拆迁”引发的“血案”。让人哗然的是,行凶者徐庆屹有一个响亮的身份“建国村村支部书记、科尔沁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顾名思义代表的是人民,最基本的职责则是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人民服务。然而,连刺村民66刀,这样的凶残行为,岂对得起人大代表的称呼?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村民不满拆迁补偿数额,工作人员最主要的职责是解释相关政策,与村民达成共识。徐某作为一个村书记,首先应该发挥好为民服务的宗旨,对于村民的不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同时,作为区人大代表,在拆除过程中更应该充分发挥监督政府的职能,而不是激化矛盾,连刺村民66刀。

    一刀且能致命,更不要说66刀。66刀不是冲动的后果,背后更是显露出当地干部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职权意识的淡薄。当地政府应当以此为戒,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干部思想和作风教育,强化相关警示教育,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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