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遵纪执纪尤需“严”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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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纪委常委会用一天时间通过“讲形势,议任务、议责任”的方式组织开展“学思践悟”专题研讨,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对下半年工作再研究再部署。会议强调,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提醒、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6月10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遵纪执纪是个大问题、老问题,也是个新问题。说是大问题,因为对于坚持从严治党,巩固和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说是老问题,因为从严遵纪执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说是新问题,因为随着世情、党情、国情的发展变化,遵纪执纪方面遇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就必须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从严遵纪执纪,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关键在于遵纪执纪务必从严。“国无法纪不立,法纪不严无威”。党纪法规是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执行力度“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只有从严遵纪执纪,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提醒、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才能真正起到预防警示的作用,防止“温水煮青蛙式”的兑变腐败,也才能真正实现“不让有问题者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因此,作为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在遵纪执纪过程中就必须坚持做到“严”字当头。教育要从严,要深入开展党纪法规的“学、知、用”活动,加大日常教育力度,着力强化领导干部的条令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自觉按党纪法规规范言行、开展工作、管理干部的习惯和作风,不断铸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落实要从严,要把党纪法规贯彻落实到各单位系统的末端,不折不扣地维护和执行,使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按党纪法规的要求运转。执纪要从严,要加强执纪监督和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风气,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形成让官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就是要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严出执行力、严出震慑力。如果说从严治党贵在一以贯之,那么从严遵纪执纪就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因为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一度解决的问题也可能重新出现“反弹”,这也就决定了从严遵纪执纪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充分认清其长期性、艰巨性,坚持把从严遵纪执纪当作“日子过”,坚决防止自满、浮躁和松懈,使之成为常态,始终保持从严遵纪执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如此,才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才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敬畏感,切实把党纪法规立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