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邑:让“召回”管理成为医治干部作风病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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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黄石市出台对不履职尽责市管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暂行办法,西塞山区据此先行一步。5月25日,该区像张红霞这样31名“问题干部”被召回管理。他们中,有的因违纪被处分;有的“为官不为”被问责;有的因负责的重点工作考核排名末位;有的因推进工作不力;还有的因为领导班子闹矛盾。其中有18人是该区不同单位的一把手,涉及正科级干部12人。(6月10日新华网)
“召回”一词大家并不陌生,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更多是用于产品,比如某某汽车质量出了问题,由生产商统一召回。此次黄石市出台对不履职尽责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可谓是将“召回”用在了人上。
随着反腐形势的不断加剧,当前,一些干部纷纷发表“为官不易”的感叹。确实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对于权力的约束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对于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力度也在加大,工作量相对于以前也是增加了。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干部开始滋生了“为官不为”的想法,他们认为只要是不犯错、不违纪,反正也不会被抓住“痛脚”,自己在位置上只会是稳如泰山。
在当前干部监督管理体制中,对于问题干部,通常是采用“降级”“免职”等手段处罚。但是“为官不为”则不能构成违纪违规,所以也就还没有达到处罚的地步。而通过“召回”的方式则是另外一种方式,相对于处罚,其更类似于“治病”。
一则,召回相当于警示,也就是对被召回的官员说,虽然你的问题目前构不成违规违纪,但是在作风上已经出了问题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则,召回相当于帮助,相对于处罚,召回则是给了问题干部的机会,相当于把你召回“补课”,让你能够真正明白到自己的错误,如果改正及时,那么也并不是“一竿子打死”,这样更能够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更显得人性化。
所以,干部“召回”彰显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也能够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更是医治干部“作风病”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