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事业单位“新规”,激发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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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第一个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专家表示,管理规定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搭建了基本制度框架,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主要呈现出四大亮点。(6月4日 新华网)
目前,我国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110多万个,约有几百万领导人员,3000多万工作人员,他们在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这些专业人员的成就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毫无疑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充分调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我们知道,《暂行规定》填补了制度空白,解决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法规从无到有的问题,条条款款既是规定,体现着严格,又是关爱,让人感觉暖心。
从任职资格条件来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除了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之外,还提出三个特别点:工作实绩突出、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专业化提出了更好的要求,任职资格条件不仅符合全球人才战略需要,也越来越接地气、越来越重视德和才的平衡。
从选拔方式方面来说,明确了领导人员的多元选拔任用方式,提出了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方式进行;而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可以看出,我国在选拔人才方面不断扩宽渠道,丰富方式,让更多充满活力、充满激情、充满创造力的人员能够加入行列。
毋庸置疑,事业单位知识密集,人才集中,很多都是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比如,教育工作者,他们站在教书育人的第一线,用他们的知识为学生的人生指引着方向;文化工作者,他们为大家编排着文艺节目,奉献着他们的文艺细胞丰富着乡亲父老的生活;卫生工作者,他们站在救死扶伤的前线,用自己的医疗知识拯救着患者……可见,他们的工作都需要不断的知识积累、不断的方法创新,毫无疑问,“新规”的出台,为他们增添活力、让他们在工作上更加有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