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蓉:领导的特殊“要求”分量究竟有多重?
中国法制网
2015-06-08 16: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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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中午,湖南省益阳市官方发布消息称,该市7名政法系统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7人包括曾被举报赌博、携情人赴三亚旅游的赫山区法院原院长谢德清、原副院长王茂华、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非、益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傅力可、民警杨超、赫山区检察院监所科周力军、赫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欣健。据了解,这7名官员的落马源于他们按照已落马的益阳市原市委书记、后担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的马勇要求,曾串通勾结私自释放一名嫌犯。
细数这些落马官员,大部分身居自法院、检察院要职,他们最基本的职责便是监督法律实施,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在领导的要求下,却违背自己的工作原则,私自放走嫌犯。这不仅让人发问领导的一句话能高过法律?领导的特殊“要求”分量究竟有多重?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更是应该严守法律底线,依法惩治不法行为。湖南省委副秘书长马勇要求放走嫌犯,这种无视法律准则的言行,不仅仅得到制止,反而下级司法机关还顺着领导,依照领导的特殊“要求”,徇私舞弊,帮助嫌犯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此“父母官”还怎样去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怎么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7位落马官员串通勾结私自释放一名嫌犯究竟是为了讨好领导马勇,还是马勇施压,不得已为之?我们不难揣测。但归根到底,事件出现的本质还是源于官员对权利的放纵。领导的特殊“要求”无疑是在行使特权,若是真正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牢笼”里,相信这样的渎权行为也不会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