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是否按时还,关乎政府公信力
中国法制网
2015-06-08 13: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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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0岁的姜月明家住洛南县古城镇。2008年他承包修建了高耀镇两项工程,然而高耀镇政府七年来一直以“经费紧张,没钱”的理由不予支付两万余元工程欠款。拖欠7年究竟是财政困难,是政府没有公信力?
政府欠债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小到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达到央行发行国债,这都是政府欠债的具体表现。适当的债务有利于吸收各方面的资金,促进发展;然而欠债超出了政府的偿还能力,甚至欠债久拖不还,那就不仅仅是什么简单的债务问题,而是政府的信誉问题。
政府信誉就是政府公信力问题。政府公信力就是政府通过自身行为获取社会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一种能力。一个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不仅关系到其影响力和权威性,也直接决定着其执行力的强弱。试问一个欠款都不能按时归还,甚至是多次催要仍要拖欠7年之久的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如何在?
总之,各级政府只有切实强化在债务问题中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理顺地方政府的借贷关系,彻底斩断债务链,从机制和制度上控制政府借债成本,加强审计监督,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才能正真解决政府因债务问题导致公信力丧失和权威性下降的问题(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