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镇政府违规消费岂能纠错处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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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商洛市纪委核查出,山阳县户家塬镇政府,一年间在福香园餐馆开支接待费用3.7万元,这笔款项动用了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并经党委会拍板。查实后,已调离的原镇长陈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持会议拍板的镇党委书记吴西汉承担其中被确认为违纪的资金28255元,受到了责令纠错处理。(6月5日《华商报》)
“核查和严处就是要传递一个信号,违纪违规都要付出代价。”这是商洛市纪委党风政风室相关负责人对违纪违规规事件所作出掷地有声的言词。毋庸置疑,在党中央高压正风反腐的新常态下,核查和严处违纪违规者,不仅表明了各级纪委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是对仍还心存侥幸和不收手不收敛者以警示告诫,从而促使党风政纪得到不断肃正。
然而,在山阳县户家塬镇政府违规消费3.7万元的事件中,已调离的原镇长陈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主持会议并拍板的镇党委书记吴西汉,却只是承担其中被确认为违纪的资金28255元以及受到责令纠错处理。如此违规消费并动用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之行为,相关领导人却只受到了党风警告更或是承担相关消费资金并纠错处理,这着实令人惊诧质疑。
在全面深入开展反“四风”工作中,作为镇乡党政主要领导人,不可能不知道动用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来进行接待消费是属于违规行为,更不可能不知道在八项规定之下,违规接待是属于顶风作案,其影响之恶劣、后果之严重。这不仅是严重有损了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还损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对中央各项政策规定的公然违背。
违规就是违规,惩处没有商量的余地。因此,对镇政府违规消费3.7万元的事件,就不能以拍板领导自掏2.8万并受到责令纠错处理了事。既要看看违规消费中有没有钱权交易、贪污腐败等行为,更要以从严治党之举措对相关人员以严惩,绝不姑息护短。否则,如何肃正党风政纪,彰显党纪国法之威严,又如何真正做到“不让有问题者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