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事件背后的隐情

中国法制网   2015-06-05 1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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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7年前参与原高耀乡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催要工程款7年未果。《华商报》报道此事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联系他就还清了欠款。(6月4日新华网)

    原本是一笔2.4万元修建政府工程的欠款,当事人催要七年未果,但在媒体曝光事件后镇政府就主动联系归还欠款,反差如此巨大的结果不仅让人唏嘘。我们是该庆幸该镇政府迅速处置了该网络事件,还是该为这种曝光后才处理的行为方式感到担忧。

    近年来,通过媒体曝光得以更高效解决的事件层出不穷,事件类型也甚为丰富,一旦曝光,一些原本无法解决的事件被大众关注,得到迅速处理。其实许多问题并非不能解决,而是没有及早认真对待,等到事情闹大,涉事主体才会如临大敌,积极反应。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无疑迎合了当下民众“信访不信法”,认为事情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异心理,

    网络曝光催生出“网络反腐”的现象,“网络反腐”是通过发帖对某人某事进行检举揭发,目的是引起网民共鸣,扩大影响,进而受到职能部门重视,揭露腐败行为。也有不少高官,因为不端的行为被网民公开到网络之上,引起广泛的关注,进而被纪检部门查处。

    通过“网络反腐”,一面是网民的高度评价,积极支持;一面是网民的质疑,网民群体的特点决定了网上容易使部分失实、非理性和过于主观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媒体曝光过程中过度的披露当事人的隐私,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把当事人的亲属的信息也披露出来,甚至殃及到无辜的人。时至今日“网络反腐”已经成绩显著,可是依然还不成熟,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政府必须加强网络治理相关制度的落实与监督。要完善相关政策法律,要加大网络执法监督,利用网络监察技术对网络曝光进行调查和治理,还需要管理部门与网民多多总结,尽量避免那些不规范的做法,不要深怀大义却举止违法,那样会坏了网络反腐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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