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严治村官变“贪官”

中国法制网   2015-06-04 1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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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重拳“打虎”的同时,还重点查处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2128件235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9%。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621件552人。(新华网  2015年6月4日)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长足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村里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加上近年来,国家给老百姓的各项惠农资金、各项救灾、慰问、补助资金也源源不断,让一些村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大,也给一些心怀不轨的村干部创造了财富寻租的空间。因此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例不胜枚举,而一些小村官的大贪腐案例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小小村官为何有如此大的权力?如此大的胆量?究其原因,一是村官个人文化素质和修养不高、法纪意识淡漠,“无知者无畏”;二是有的村官认为,自己地处偏远,“山高皇帝远”,纪检监察机关管不到查不到自己身上来,心存侥幸;三是上级党委政府监督失职,对于各项政策资金经村官之手分配落实到老百姓的情况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和督查,让村官钻了空子。

    村官是与老百姓利益联系最直接的干部,村官贪腐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因此村官虽小,贪腐事大。笔者希望,各及党委政府强化对村官的教育和监管,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力度,强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让村官的权力在老百姓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监督、监管下运行,不给村官贪腐留下空间。同时也要加大对腐败“村官”的处罚曝光力度,正本清源,形成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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