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干部怎能置规矩于不顾
中国法制网
2015-06-03 1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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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南省纪委日前对全省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其中一起为双峰县蛇形山镇原党委书记王良志、朱新桥因村干部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6月2日 人民网)
2006年至2009年,双峰县蛇形山镇鞍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永春违规发展中共党员,其本人的党员身份也是弄虚作假取得。众所周知,入党是需要一系列规范程序的,不是说想入给钱就能入,或者嘴上说入就能入的。支部书记更不能把发展党员变成自身谋取利益的手段,置规矩于不顾。
入党需要经过个人申请、组织考察、党员介绍、支部审查、上级党组织谈话、入党宣誓、预备期、党委审查、转正等等程序,一步都不能少。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条件,一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是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剥削他人劳动的人;三是承认党的纲领的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四是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五是按期缴纳党费。
作为党支部书记必须要明白,发展党员不是自己点兵点将,而是要站在祖国事业发展的角度上,为祖国建设发展接班人。不难发现,一些农村党支部书记握着点发展党员的权力,就以权谋私,要求申请人做这做那、送着送那,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利器。还有一些农村党支部书记很难找到发展对象,为了完成任务,不经过考察就直接发展……这些党支部书记都是置规矩于不顾的干部。
笔者认为,作为干部,要有“规矩意识”,主动去遵守、去践行,不要仗着有权力而去挑战规矩,因为不值得去尝试,否则将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