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直上:领导如何身体力行抓案件

中国法制网   2015-06-01 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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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熙强调,查办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有案不查是失职,办不好案件是不称职。各级纪检机关作为党的执纪机关,必须把查办案件作为现阶段维护党的纪律最直接、最有效、最有震慑力的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治本赢得时间。要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其中执纪是最经常、最重要的一项,要把人员倾斜到执纪上,把精力聚集到执纪上。(6月1日新华网)

    我们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的思想作风,应该是体现党的性质、党的先进性、党的优良传统的作风。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党的形象、国家的精神面貌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兴衰成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全社各单位领导班子、纪检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查办案件工作。领导班子需建立 健全办案工作制度,集中管理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进行排查,坚持把办案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配合,严格办案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

    最后,必须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领导需身体力行的狠抓案件,建立健全监查考核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党员干部的职业素质,真正的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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