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墨:向垃圾短信说拜拜
中国法制网
2015-05-29 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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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宣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今年6月30日起施行。规定显示,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应保证计费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由电信管理机构处以1-3万元罚款。(5月28日 人民网)
近年来,垃圾短信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产业化发展,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正常通讯,让公众对其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长期以来,仅仅依靠技术方面来治理,但是各种屏蔽与拦截还是不能彻底消除困扰。
《规定》的出台让公众对抗垃圾短信终于有了法律武器,在受到骚扰短信时不再仅仅局限于屏蔽软件。《规定》对短信的法律监督,细化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明确了商业性短信息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是有效治理垃圾短信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规范短信息服务行为、促进短信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
在《规定》出台的同时,电信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杜绝不良短信的源头,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到与政府双管齐下,还公众于绿色信息。运营商也要要培养长久经营理念,不能贪图短期利益,做到诚信经营。公众也要学法用法,及时反馈不良信息,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规定》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手机短信,对于公众常用的微信、网络邮件等也要立法监管,努力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让信息成为真正服务于社会的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