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决算的细化分类要求

中国法制网   2015-05-26 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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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要做好四个方面十七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要点》对公开工作比较细致,要求各单位“三公”预算决算细化到公开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批次。

    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要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涉密信息。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在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内容公开。

    单位部门的预算决算必须要做到公开,这样才能真正接受到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才能证明自己所做的事是为人民服务,才能让人们了解到人民公仆的无私奉献。(文/莲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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