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蓉:“流产指标”保下了什么“怪胎”?

中国法制网   2015-05-25 21:24:15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了限制“超生”人口数量,山东临沂兰陵县被指给基层干部下达“流产指标”。由此出现了未完成者或被“就地免职”,导致基层干部争相购买“流产指标”怪象。(人民网5月23日)

    通过下达“流产指标”,来控制超生人口,这本已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居然还出现超生妇女不够,为完成任务购买“流产指标”的荒唐行为。这不得不让读者发问:当地政府下达指标的时候,人性跑哪儿去了?明明一个村子没那么多“超生”妇女,却要摊派这么高的“流产指标”,实事求是的原则丢哪儿去了?这流产指标下究竟要保什么样的胎?

    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未提倡“流产”,难道让妇女流产,就是解决超生的根本方法吗?更何况,流产对于女性来说痛苦不堪,流产后调理不当更是容易造成一系列的健康问题。试问,领导干部在下达“流产指标”时,想到的只有自己的政绩和前途吗?

    随着教育的普及与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早已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的夫妇也不愿意养育太多的孩子。该县制定的4‰的“流产指标”,实际上一些村子里根本就没有那么多超生的妇女,在没有充分了解到各地实情的情况下盲目追求效果,这样一刀切的做法更是让人怀疑当地政府官员的决策能力。而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花钱买指标的行为更是与“三严三实”的要求背道而驰。

    “流产指标”保下怪胎是官员扭曲的政绩观,同时也更是警示着,在当前领导干部作风教育迫在眉睫,绩效考核方式需科学调整,指标不是唯一依据,为民做实事才是为官根本。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