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不要对脱责“贪杯”
中国法制网
2015-05-25 14: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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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自己贪腐行为做辩解,贪官们随口抛出各种奇葩理由。有贪官说受贿为了情人,也有贪官说受贿为了病重的母亲,甚至还有官员拿工作做借口,推脱受贿事实。他们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坐在这个官位上,各种“礼”想推也推不掉。(2015年5月24日 新华网)
东窗事发后,贪官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改正错误,而是急忙寻找各种挡箭牌,甚至连自己的亲妈也不放过,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不过,由于已经对推脱责任形成习惯,甚至依赖之,他们做出这种事也在情理之中。为何贪官贪恋脱责?这是由于他们屡屡从中尝到甜头而很少失手。个别地区在查办案件时不仔细、不深入,盲目依赖官员口供,不去核实,造成有空子可钻的假象;贪官对于自己手中的权力过于自信,一方面导致纪检监察机关不得不“拜倒”在权利的“石榴裙”下,另一方面也使普通职工、社会公众害怕被报复敢怒而不敢言。一旦查到了头上,就像药品的戒断反应那样,贪官们慌了神,而脱责正好满足了这种心理。
脱责无疑是极为不好的。从贪官的角度来说,若不配合办案,脱责无疑是手段之一,这就给纪检监察部门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降低了其工作效率,导致贪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留下了无穷的后患;在社会公众眼里,脱责体现了官员不安分守己,不好好为人民服务而整天想着捞金,导致一些人为此对政府百般谴责,由此造成的舆论影响可想而知。对于那些脱责的贪官,应充分挖掘客观证据,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主动承认错误,自觉接受调查;对于权力的滥用,则应用制度“限权”。从根本上来说,防止脱责还要从小处做起,从平时做起,抓好思想建设,敦促官员主动收起“泄漏”的权力,做到“不想腐”,故脱责之说便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