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寓意何为?

中国法制网   2015-05-21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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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履新四川省纪委书记,这是纪委系统异地交流任职趋势的最新例子。(新华网 5也21日)

据报道,此番人事调整后,十八大以来,已有13个省份更换了省级纪委书记,包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西、重庆、西藏、云南、新疆和四川。其中广西的纪委书记两度易人。

面对这样的报道,我们不难直接得出结论:省级纪委“一把手”异地交流任职已成趋势。在报道的13个省份涉及的14人次调整中,有6人属于中央“空降”,6人是异地调入,仅仅2人是当地在职官员出任,但是直接由当地在任官员出任省委纪委书记的也并非本土官员。

同样从这13个省级纪委书记人员的变动,我们可以看出十八大以后,地方纪委官员选任中不论是“空降”、地区间异地调动还是从纪检体制外挑选干部任职地方纪委都只在作为:打破一些地方官场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官相护、互相充当保护伞的“关系网”和“权力网”,扫除“灯下黑”的盲区,从而破除监督上的障碍。

纪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而纪委“一把手”的思想作为将关系着一个地方廉政情况的落脚点,不论是刚开始的高压反腐,逐渐完善制度还是现在的反腐倡廉制度化建设,纪委官员任职形式的变化都是在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也是在从另一个方面向世人显示反腐工作在向制度化迈进。

因而,在13省份,14人次的变化下,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反腐倡廉将以新常态的思想一直活跃下去,省级纪委“一把手”任职形式的转变,不仅是为打破官官相护的“灯下黑”更是为反腐制度化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作者: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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