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纵容了社区主任变成“硕鼠”

中国法制网   2015-05-20 11: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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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和巡视发现的案例来看,有些贪官,虽然职位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他们或身居关键岗位,以权谋私;或利用工程建设,大肆贪墨;或盯着补贴款项,雁过拔毛。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人民网  2015年5月20日)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等环节,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

    一个社区主任一次受贿达5000万元,这个数字的确是令人触目惊心,从于凡的案例来看,我们不难看到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巨大的利益和问题,工程老板为了拿到项目建设权,不惜重金行贿收买相关人员,而一旦拿到工程,老板就千方百计要从工程用料中节省,从克扣工程质量中找回损失,于是建设的工程就难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既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又给社会和群众带来极大隐患,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近年来,不少的官员落马都与插手工程项目有关,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业主方的民主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按理说每一项工程项目建设都应该通过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决策,都应该通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都应该有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班子成员民主意识不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不到位,往往给相关官员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因此,笔者认为,要谨防官员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工程项目招标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建立项目建设相关人员终身负责制,一旦出现问题严肃惩处;强化民主决策意识,任何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严防权力独大一人说了算。(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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