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轮岗终成制度

中国法制网   2015-05-19 1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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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四川南充市日前出台了《市直机关中层正职轮岗交流办法》,加大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力度。(2015年5月14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

此则消息一出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相当一部分的公务员表示赞同,因为特别是对于年轻的职工来说,多岗位的锻炼更有利于自身能力的提升;但是,同时又有一部分的公务员表示反对,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有利于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总结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这一项制度的出现究竟是好是坏呢?

从制度来看,此次轮岗交流分内部轮岗和跨部门交流两种形式,其中,“在同一中层正职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是内部轮岗的刚性规定;在具有审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资金管理等职能的内设机构连续担任正职满3年的,有计划地交流。

在我来看,我认为轮岗制度是现在更好的建设公务员队伍必要的手段。一方面是更有利于多方面人才的培养。现在一个单位的高速运转,各个部门需要多方协调,而在现实的工作中各个部门却时常产生矛盾,主要原因是不了解彼此工作,如果采取轮岗制度,则大家能了解彼此的工作,从而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是能够提高部门的协作能力,提高办事的效率。如果采用轮岗制度,则能将人才流动起来,信息流动起来,大家彼此了解工作中的难度,大家更能多方位的思考,支持彼此的工作,提高办事的效率。

由此可见,只有通过轮岗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了解彼此的工作,提升自身的能力,达到锻炼的目的。所以,公务员轮岗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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