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切忌既拿车补又坐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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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拉开帷幕后,地方公车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广东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涵盖四级政府机关和参公单位,要求整体节支率达到7%。作为全国第一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广东公车改革有哪些破冰之举?如推进不力,有没有追责措施?(5月19日 人民日报)
从广东省政府获悉:《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广东省政府18日召开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乡镇改革,并将先行车改地区和单位规范到位。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推出的是党政机关的公车改革,涵盖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众所周知,公车改革直接动了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向来阻力大;而群众最担心的就是改革后出现“公车照坐、补贴照拿”的“回潮”现象。现如今公车上乱象层出不穷,整治迫在眉睫,然而,真正要集中整治“车轮下的腐败”,还必须公车改革。
真正取消一般公车,就没有了滋生车轮下腐败的土壤,乱象将彻底根除。然而现如今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采用何种方式取消并且不产生一些次生状况是必须思考的问题。公务用车彻底清理,进行拍卖,或许贯彻党中央清理公共公车最直接的方式,用拍卖的方式直截了当,既节省了开支,减少车辆也同时减少了“车轮下”的腐败。
笔者认为,要实现公车有效的改革,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情况,就必须制定严格的公车监管制度双管齐下,更不能将此次公车改革变为官员们“便宜买好货”、“发财”的好时机。就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魄力,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让公车改革实现全面成功。(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