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表决器”一定要握民意手

中国法制网   2015-05-18 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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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党风廉政建设按下民意“表决器”》,介绍四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经验成效,对此不少的群众是拍手鼓掌叫好的,也是得到了广大群众们的支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这些一连串的问题,才是给我国的基层党组织下了一道难题的。

    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在现如今的社会里,笔者相信衣食无忧已经是大多数的中国公民所能够畅享的,但是是不是就仅仅简单的就落脚到这样的基础上,而不思进取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落后要挨打”的事实早已在历史的车轮中被印证是正确的,所以必须要进一步的在满足物质生活的同时,对于精神食粮的需求,也是不可小觑的。

    在公务体制内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正风肃纪的任务,也是必须从上到下都要层层落实的工作任务。到目前为止,到底是取得怎样的一个良效,其实光是在每年的工作任务报告中的体现,那还不是完整的,毕竟“自说自话”是难以圆场的,所以引入了群众们的表决,在民意上掌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表决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氛围,这也是在提升我国公务体制形象的行为。

    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在基层中,那也是应该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应该要稳打稳实的开展,而且更应该注重的是实效,这样才不会在民意测评中败下阵来。同时还应该引进的就是考核的奖惩机制,对于那些认真履职尽责的地方部门,必须要进行奖励的,当然肯定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同时对于落后的地方,也是必须要惩处的。毕竟民意的落后,反应的就是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的问题,不能够为群众说话的政府,怎么能够体现它为民务实的本领呢?(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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