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打苍蝇”同样不应放松
中国法制网
2015-05-13 1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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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贾玥) 近日,“红色通缉令”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的李华波,凭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李华波无疑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记者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福建、江西、云南、河北等地陆续通报多起小官腐败问题,其中不乏如李华波这样数千万级别的腐败分子。(2015年5月13日 人民网)
股长这一级别不算是高官,一些地方甚至没有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序列,平时受到的关注自然也少些。然而,“亿元股长”事件重新将公众视线聚集到一起,其本身也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之一。“小官巨腐”无疑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他们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其所作所为自然构成了群众眼中的政府。在现在的舆论环境下,搞一点小动作就能引发极大关注,而舆论往往是最难掌控的,稍有不慎就会“火上浇油”。
一些地方在搞反腐倡廉工作时,往往将精力集中在“老虎”身上,认为“苍蝇”掀不起大风浪,而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官场上依然流行“熟人社会”,纪检部门常常被“递条子”、“打招呼”,导致案件的查办受到阻拦。第三,一些地方的纪检部门内部出现“灯下黑”,也造成了案件查办不力。
官职小不代表腐败风险小,对权力的监管在任何时候、任何人身上都不能放松。“限权”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权力用在该用的地方,如何用得恰到好处。整治“小官巨贪”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一批人,更要通过监管来消灭官场上的不良现象,塑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清除干部“官本位”思想,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