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乱纪行为要扼杀在“摇篮”中

中国法制网   2015-05-12 15: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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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巡视二、三、四、五、六组分别进驻晋中市、晋城市、运城市,以及临汾市所辖9县、长治市所辖5县,对3个市、44个县及11所高职高专全面展开为期5个月左右的常规巡视。省委要求,所到之处要起到“动摇山岳、震慑州县”的效应。(2015年5月12日 新浪网)


对于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违纪违法行为是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严格处罚。违纪违法行为也破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失去老百姓的信任,对我们国家的发展十分不利。所以,要严惩违纪违法的行为。

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行为人自己立场不坚定,定力不够。其次,是外界的恶势力的干预,将人拉入违法的境地。再次是,相关监督机构监督不力。有些地方的纪委监察部门受党委干扰形同虚设。

要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需要做的事还很多。一、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的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外界的恶势力一经发现,要立即处理。三、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制,加强党委监督作用,坚持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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