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子一:从巴公镇看权力下放问题
中国法制网
2015-05-12 11:37:03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在试点转型综改扩权强镇后,山西省晋城市巴公镇有了独立财权,并于2013年12月设立了镇级“金库”。然而,“自己挣钱自己花”并非想象中那么美,巴公镇反而因为收支相抵、应入库收入“短斤少两”等问题,导致很多以前能干的事现在不敢干。下放的财政权却成了一块“烫手的山芋”,成为累赘。(2015年5月2日 新华网:下放的权力成了“烫手山芋” 强镇“扩权”后的苦恼)
适当的简政放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本应该是一件好事,做事可以少一些程序,提高办事的效率,但是对于这个经济重镇——巴公镇却成了一块“烫手的山芋”,是累赘。这又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一是自身存在较大的财政压力;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齐;三是权力下放与政策出台的不配套,这也是最大的一点困难,致使当地财政权得不到发展空间的支撑。下放经济大权,带着很大的风险性,不仅在经济上,在贪污腐败的问题上也不排除存在风险可能。要排除这两大风险,就必须做到谨慎地判断与评估权利下放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能力以及风险对抗能力;积极出台配套政策,为当地财政权提供发展空间;以及优化人员配备结构,为当地继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制度观念与法制观念,坚持依制度、依法律办事;加强地区各级干部思想建设,杜绝贪污腐败问题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