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海外追逃保驾护航
中国法制网
2015-05-11 1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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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4月25日,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被缉拿归案,成为首个落网人员。5月9日,“红通”2号嫌犯、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些动作和成绩凸显出中国正将反腐正能量投射到国际社会。从“猎狐行动”到“天网行动”,从《北京反腐败宣言》到“红色通缉令”集中公开,中国在国际反腐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将在破除国际反腐法治瓶颈、构筑全球反腐法律统一战线上提供更多中国智慧。(人民网 5月11日)
长期以来,由于国家间存在的法治壁垒,境外成为一些贪官的“法外仙境”。因此很多犯事者不惜一切代价都要逃往国外以求庇护,不论是什么样的生活环境毕竟是自由的生存了下来。然而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也不断上升,如此一来,中国不惜代价启动海外追逃行动,于国内而言是遵循“有罪必究”的铁律,重塑国内法治的威信;于国际而言是弥合各国反腐的法律差异,促进国际法治的统一。
在这样的国际环境和背景下,中国政府的举措一方面是告诉那些贪腐分子,境外不等于法外,逃出国外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升天,生活的逍遥自在。另一方面不论是从“猎狐行动”到“天网行动”,还是从《北京反腐败宣言》到“红色通缉令”的集中公开,都是在向全世界宣布,我们要倡导用法律的手段联合全世界的国家,堵住境外成为法律规制的“后门”的出路,从而让法律为反腐倡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