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摊派”再成社会抚养费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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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是,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5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不得不说,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不仅已成一项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更成了由上至下摊派下来的任务。
这不,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某村的妇女主任孙大姐说,今年3月份之前,村里都没有统计过有多少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每年也不按这个来收钱。收取费用都是是按人头,村里一个人55块。5月份收完,下面9月份又开始了。收费时并没有摸底,都是派任务。乡政府就要钱,不管下面有没有超生的,就要数字。
试问,对社会抚养费的收缴进行摊派到每位村民手中,这样的行为和乱收费有什么两样?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然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是个敏感话题,抚养费该收多少,怎么收,收了的资金如何处置还有社会抚养费究竟该不该收等问题引来社会各界的围观。
显然,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而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也是每名计生工作人员的本质,依笔者来看,对社会抚养费的收缴还得依法收取,只有让社会抚养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才能让政策和制度长久取信于民,赢得理解,
相信,如此胡乱摊派社会抚养费的事件,河南邓州市刘集镇绝非独一无二。因此,笔者认为,既然此问题已经暴露,如何处理人们都在拭目以待,有关部门只有认真介入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才能让计生政策回归正道,才能真正服务于民。(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