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为何就“名声大噪”了

中国法制网   2015-05-11 16:54:38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深夜, 亳州市区希夷大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拐弯时,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车。没想到,三轮车上男子立即下车,朝女子头部猛踩几脚,将其打伤后扬长而去。次日下午,该女子被发现在自家自杀身亡。(网易新闻5月10日)

近日,各种司机爆发“路怒症”的新闻层出不穷,先是北京西直门外两车剐蹭引发全武行,数名男女相互打斗,男人们拳脚相加,女人们则拉扯头发,场面十分激烈,互殴双方打了5分钟后各自散去,周围的车辆纷纷减速围观,造成交通拥堵。紧接着是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本以为这类新闻该消停一段时间,但毫州市电动车女司机被三轮车司机殴打后次日在家中自杀身亡的消息再次吸引了人们关注的目光。原本是简单的交通擦刮或者,但是愤怒的驾驶员同志们把事情严重化了,甚至由打人事件引发了“命案”悲剧。

在日常生活中,开车喜欢骂人的司机不在少数,看到别的司机错误或不守规矩的动作,尽管一点都没妨碍自己,但嫌恶的情绪仍会油然而生;前面车辆稍慢就不停鸣喇叭或打闪灯;喜欢在马路上和其他司机竞争,如果旁边的汽车打方向灯想变换车道,本能反应是加速跟上去,不让他超车,超过对方就高兴,被对方超过就懊恼,我们把这些现象都归结为“路怒症”。

产生这种症状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有自身压力过大,无法释放,一个小摩擦可能导致情绪的爆发;有自身素质原因,容不得别人有一丁点失误;也有他人的不文明驾驶,触及到自己的利益,从而引发一些急躁,愤怒的情绪。这些愤怒情绪一旦爆发,后果则不堪设想,害人又害己。

笔者认为,如果人人都在别人超车、变道这种小事上去斤斤计较,去追求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忽略他人权益甚至公共权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会变得更多。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多一些文明驾驶,少一些浮躁的心态,多一些克己待人的宽容之心,在驾车过程中相互理解与尊重,少一些“报复”的心态,相信“路怒症”的现象必然会得到缓解,安全文明出行也将不再是“梦想”。

(文    刘小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