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以个人名义景区开会是典型的掩耳盗铃
中国法制网
2015-05-11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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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中纪委网站再次点出了21家禁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其中开会的风景名胜区。昨日,记者通过现场探访和以咨询名义致电的方式联系这21个景区,了解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能否预订会场。其中有19处景区的宾馆、酒店均表示“机关单位预订会议场所没问题”。但多是以个人名义预订或通过旅行社打包预订,以“保证安全”。(5月9日《新京报》)
中纪委三令五申严令到21家景区开会,但有的机关单位还是置若罔闻,还是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为通过个人名义的预定就能够避开纪委的检查,就能够在景区顺利开完会。但是笔者对于这样的“小计俩”不得不说一句,糊涂!
首先,虽然以个人名义预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开有关部门的检查,但是开会的事实却摆在那里,检查的环节也不只是查看预定人员名字那么简单;同时中央既然三令五申严禁到景区开会,那么为何这些单位还要顶风作案?难道会议就真的只有在景区才能开出效果?就只有在景区才能将人员召集起来?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所谓的景区开会,其实就是典型的“公费旅游”,表面的开会,其实就是变相的度假,这是一种的典型的“会议腐败”。对于这样腐败行为,笔者认为坚决不能手软,必须严格查处,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对于这种敢于顶风作案的单位,笔者认为还必须加重处罚,只有如此才能够对纪律充满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