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干部”还需看后续“行动”
中国法制网
2015-05-11 1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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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全州推广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州委组织部梳理归纳了30种“惰政”情形,涉及干部办事冷硬推、吃拿卡要、履职不力等内容,供各地参考,由所在单位通过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将得票排名末位的干部列为召回管理对象。(5月7日,中国新闻网)
当前,很多部门都实际行动在治理庸官懒政,在一些举动还未能取得实际成效之时,用干部召回制度作为整治为官不为的一项尝试性举措,也不可否认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召回干部”切不可仅仅召回而已,那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对于召回的干部后续会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
据了解,对于“召回干部”,将采取集中教育、跟踪考察、组织处理等三种方式管理“回炉加钢”。以黔西南州人社局为例,先对“召回干部”集中培训一周,费用自理,培训完大部分回原岗位工作。余下跟踪考察,分到一线岗位或重点项目工作1—6个月。考察合格回原岗位,不合格则面临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
的确,官员庸政懒政是一项重点工作,必须以科学、合理、可行的制度保障才能得以实行。“召回干部”是一项好的措施,但关键还看后续如何操作,后续能跟上才能切实政治官员的庸政懒政行为。
笔者认为,唯有将“召回干部”建成为一项长效机制,避免一阵风式的突击,以刚性问责树立干部对人民的敬畏,对规则的信仰,才能真正让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让治理庸政懒政见到效果。(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