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小官贪腐,维护民生民利

中国法制网   2015-05-08 11: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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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查处大小官贪腐力度加大。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77人、小官贪腐112人。其中,4月查处小官贪腐50人,该数字接近前3个月的总和。在这些查处的案件中,既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也有腐败问题,因此,小官贪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大了反腐倡廉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查处了李春城、周永康、薄熙来等一大批高官,也查处了一大批发身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案件。“大老虎”的危害固然不容忽视,但这些基层贪腐的“小苍蝇”职位虽小、实权不小。他们往往处于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容易在土地征收流、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发生腐败,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方面,小官容易被人们忽视,手中的权力缺乏监督,进而出现腐败现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小官对自身廉洁自律要求不高,在接受他人请吃喝和礼物的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是理所当然,最终逾越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

严查小官贪腐,有利于维护民生民利,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的原则,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另一方面,以查处的小官贪腐案件为典型案例,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施教,以儆效尤,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从而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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