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中队长酒后打人”的闹剧警示了什么?

中国法制网   2015-05-07 16: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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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晚,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队一名中队长酒后将正在巡逻的环境监察执法车拦下,打骂执法人员,民警带其回派出所途中,又谩骂殴打民警。目前,这名中队长被渭城警方行政拘留。(5月4日  人民网)

    老话有讲“喝酒壮胆”、“喝酒误事”,渭城区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队的这名中队长完美演绎了这八个字,酒后拦环境监察执法车谩骂执法人员,还大打出手,动用武力。很多人肯定会问,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居然“自家人打自家人”,原来是因为该名中队长曾经投诉噪音扰民问题,但是一直没见效果,所以就愤怒了,在酒后殴打了执法人员。

    不过,细细分析这件事,笔者认为,也从两个方面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

    第一个方面,对于反映的问题,采取的态度应该是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而不是躲闪和回避。该次暴力事件的爆发点就是“噪音扰民问题,无回应”,试想一下,如果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或是得到满意的回复,还会有暴力事件发生吗?所以,不仅是执法部门和人员,其他部门和人员也应该注意,在接到任何问题反映时,不能置之不理,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并日后回复,取得反映人的满意。一定学会换角度去想,把自己当做反映人,想自己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回复,而不是束之高阁,能拖一天是一天,用拖去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注意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很多人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某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老师发生口角,为女儿出头殴打老师;某记者在工商所反映情况,被工商所聘用人员拳打脚踢等等,将武力搬上台面。其实,这是错误的做法,武力只会加深沟通的鸿沟,让愤怒升级。所以,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以身作则,无论是去反映问题还是接访问题,都要用正确且正规的方式方法去解决,杜绝武力,用自身行动给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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