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治“小官贪腐”,需“制度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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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林学建等人在姑嫂树村改造期间,相互串通和勾结,随意挪用公款吃喝玩乐,还将豊正公司多个工程项目发包给他人,从中收受大量贿赂,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5月5日 新华网)
小官贪腐猛于虎?这句话并不假,随着我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增强,“打老虎”“拍苍蝇”持续升温,“老虎”固然凶猛,但是“苍蝇”聚集的力量也不可小觑。江汉区姑嫂树村村委会改制成为武汉豊正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村干部变成了股份公司的主管,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学建、总经理祝庆雄、董事彭春初、出纳周丽萍等4名基层党员相互勾结,受贿金额超5000万元。
小官贪腐不是个例,去年南昌市对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私分扶贫资金、贪污受贿等8起典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发出通报;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等相继通报了涉及水利的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由此可见,具有权力的小官是“香馍馍”,从中获得的利益不亚于大官,所以,小官贪腐必须得治。
治理“小官贪腐”,不能只是喊口号,还得落到实处。
首先,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给小官们提供了违纪违法的保障平台。比如,从农村快速发展来看,村干部们掌握着低保审核、各项补贴补助、村级事务等等权力,这些权力在村民看来,就是无比重大的,证实制度的不完善,让小官们没有承担过违纪违法的成本,才养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性格。
然后,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小官职位职务虽“小”,但是是最接近群众的干部,一言一行都让群众感受颇深,所以,对于村干部的管理必须从严,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让他们懂得以身作则,时时刻刻始终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牢记自身肩负的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贡献力量。
最后,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些小官很会作秀,在领导面前表现得大公无私、两袖清风;在群众面前耍官威、刷架子。群众迫于无奈,害怕向上反映,也不想向上反映,害怕不了了之。所以,治理“小官贪腐”,也得畅通群众反映的渠道,让群众有地方反映,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事,也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让群众敢于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