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的瘦子:政府设奖需谨慎

中国法制网   2015-05-04 10:51:29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新华网讯:云南红河州为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政府每年出资500万元奖励拆建,其中400万元用于对完成任务的县市、州棚改办、州棚投公司进行奖励,100万元用于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进行奖励。书记市长均可获15%分成。有人质疑该做法严重违反中央关于治理评比表彰庆典相关规定,但红河州外宣办主任称:考评办法没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奖励公职人员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推进城区改造是政府的本职工作,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额外拿奖金及提成有欠考虑。地方政府作为国家在当地的代言人,尤其在十八大后,更应该在设奖发钱上仔细斟酌。即使认为确有必要重奖某些优秀人员,也要在法律和当前政策的依据下,合情合理合法找到一种适合的方法,工作需要人来做,适当的激励无可厚非,但并非必须经济奖励,所以奖励的设置需要政府更加谨慎,不要把好事变坏事,让群众产生误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