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山:严厉惩处行贿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保障
中国法制网
2015-05-03 19:07:26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最高检日前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特别是要严厉惩处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新华网4月29日报道,链接:
有人认为,如果蛋本身无缝,则苍蝇不叮。所以我国司法机关普遍的做法就是“重受贿而轻行贿”,被查出的贪官个个都受到应有刑责,但那些千方百计引诱这些贪官犯错误的行贿者,却依然逍遥法外,继续享受着通过行贿获得的非法利益,继续故技重施或者换个方法去行贿下一个官员。
为此笔者认为,最高检决定要进一步严惩处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是一个重大进步,是一个可以真正让反腐倡廉工作得以巩固的有力保障。我们在一些受审贪官的忏悔录中可以看到,他们最开始都有着满腔的政治热情,都曾立志要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但最终却因为思想不坚定,经不起行贿者千方百计的诱惑而走上了贪腐道路。
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痛恨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却又常常同情行贿人或者变为行贿人,认为许多时候行贿是被逼无奈,若不行贿,难以办事。但大家却没有认真想想,如果每个人都按照正常程序去找官员办事,那么官员就没有机会受贿,就不可能不公正对待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