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君: “干部打人”不是权力在任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4-30 23: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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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宣传部获悉,针对日前社交媒体广泛传播的“达旗检察院高俊打人”一事,当地公安机关已将三名相关人员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纪检部门也对检察院干部高俊进行调查。( 4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应该说,在信息传播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公众很难再对党员干部参与打架斗殴的事感到好奇。就拿近段时间来说,四川巴中县领导当街殴打妇女、湖北宜城市政法委领导打收费员、陕西南郑镇干部酒驾后打交警、河北高邑副局长打伤国企领导、新疆伊宁街道干部殴打酒店老板、河北石家庄副队长拳打脚踢公交司机事件。。。。。等等,“干部打人”事件的频现,已经让公众感到了麻木。而就在昨天还发生了北京通州区法院法官和法警殴打律师的事件。 

    因此,“达旗检察院高俊打人”事件,在公众看来,只不过是“任性的权利”在“干部打人”污点账薄上又画一笔而已。人们不会对事件本身感到好奇,只会越来越厌恶这样的干部,以及背后隐藏的“任性的权利”。

    的确,打人者那句“我想打谁打谁,人我打了,找公安局长来。”,让公众不得不怀疑他的身份以及背后的关系网。按照长期以来的社会经验,不怕事的可能有就是有权的,敢找公安局长来的肯定又是有关系的。所以打人者那句话似乎正暗示着权力又在任性了。

    但在笔者看来,检察院干部打人事件,也许并非是权力在“任性”。首先,冲突双方的孰是孰非,是难以从新闻字面上下定论。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斗殴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事件本身又与“权力”何干?无非就是除去身份后个体公民的民事事件。其次,打人者既为检察院的干部,那么可以断定并非领导,如若是领导,新闻内容就不再是“干部”打人了,而要说一个普通干部耍权力,难免又有所牵强。

    所以,类似于“检察干部打人”的事件,背后突显的还是一些党员干部素质的问题。

     一些党员干部,从来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拿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部分党员干部甚至党性缺失、道德沦丧,时常仗着自己国家干部的身份,在群众面前作威作福,把“上班是干部、下班变流氓”演绎的淋漓尽致。就像该新闻中检察院干部不仅殴打他人,态度还极其嚣张,如果不是他自报家门,人们很难将这样一个流氓形象联系到检察干部身上。

    党员干部即是社会组成单元,同时又高于其他社会单元。身为国家干部,不能只拿普通群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把“注意影响”记在心上,时刻牢记人民公仆的使命与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品行修养,低调做人,慎独慎微。千万不能与民争利,甚至与群众动武,否则,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最终还会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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