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治理问题“红头文件”还需“打虎棒”
中国法制网
2015-04-30 2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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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包含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十大方面,其中,法院可以直接认定“红头文件”是否合法尤为受到关注。(4月28日《新京报》)
依法治国提出以来,司法改革也随之进行,自上而下的法治建设逐步推进。而推进中首要关注的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相冲突时应当如何解决。政府依法行政的背后是否有监督,是否被问责,将是依法治国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随意发“红头文件”,甚至出现了一些谛笑皆非的事情。
在各种乱象层出不穷的时候,该规定的出台,将有效隔断行政权力的泛滥,用法治给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戴上了一道紧箍咒。看似有效的手段,其背后又是否可行,是否能够真正达到应有的监督效果?
笔者认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目前仍然归属于地方管辖,即或将来统一人财物收归省级管辖,但是地方政府的影响力仍然不言而喻。特别是法官自身,能够依法办案、公正裁决将是措施落实的关键,好的改革举措不能束之高阁、挂之墙上,而应更接地气,使法院握上“打虎棒”。
一是提高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保障法官地位,从优待人,为法官营造安心工作、专注审判的环境。二是对行政机关干预法官办案给予明确的处罚措施,切断行政干预司法的渠道,加强预防机制建设和过程留痕监控。三是做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教育引领,预防问题“红头文件”的发生,从源头上解决涉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的司法诉讼的产生,可以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共同参与政策文件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