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自主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法制网
2015-04-30 0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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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整理书籍时在《工友》上看见一则历史小故事:名医扁鹊三兄弟均以行医为生,曹操问扁鹊:兄弟三人谁医术 高 ? 扁 鹊 答 :“大哥第一,二哥第二,我第三。”曹操问原因。扁鹊又答:“大哥治病情于萌芽期,患者对病情不觉,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二哥治病于病症初期,患者无肌肤之痛,不会觉得了不起。我治病于膏肓期,治不好,患者认为理然,治好了,得 ‘神医’名声,且广为传扬,但医术实际上比不上两个哥哥。”
扁鹊的意思是其大哥治病于无形,医治的成本和病人的疼痛程度都是最低的,可谓 “事半功倍”。治病如此,安全管理亦雷同。
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就未雨绸缪是预防;事故或险情刚出现苗头就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是补救;事故发生后再处罚教育是惩戒。预防为上策、补救次之、惩戒为下策。笔者认为,这段话用在我们段安全管理上非常恰当,即抓安全的重心应放在事故的预防上,真正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才是实现平安铁路、和谐铁路的上策。安全生产客观上存在人、物、几率等各种不安全因素,只有在源头上加以预防,才能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预防首先让职工了解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做到 “三不伤害”,结合季节或工作重点将安全关键、作业规程及可能出现的伤害对职工进行培训。其次进行正确引导,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使职工发自内心的重视人身安全,重视安全生产,实现从 “要我安全”到 “我要安全”的转变,自主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