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荣斌:跨越不敢腐 治标且治本

中国法制网   2015-04-29 19: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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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仅2014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8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万余起,逾10万人受到处理,查处的问题数量同比2013年增长116%,处理人数同比2013年增长136%;全年有2名省部级、175名地厅级官员因违反八项规定被查,亦即大约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名厅级以上官员因此落马。“反腐风暴”已经席卷全国,用力之强,使势之猛,足以震撼民意,感动民心。但这些都只是治标,不能治本,以至少数人心存侥幸,贼心不死。如何才能标本兼治,就必须从品德的养成、法治的健全、严格的执纪三方面下功夫。

育德于全党。一个人的蜕变或者说开始有不廉洁行为,往往是从道德防线的松懈开始的,忽视了道德教育,是产生腐败的导火索。因此,育德的的目就在于提高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长城。具体来说,育德在反腐倡廉中主要起到正本清源、防范未然、治病救人的作用。1992年年初邓小平到南方视察,曾发表谈话警醒干部:“要按照‘四化’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要注意下一代接班人的培养,把那些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这是关系大局的事情。”他担忧的是党内干部不能德才兼备,不能坚持改革开放。2014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就加强作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可见道德建设是中央一直高度关注的焦点,更是一项长期且常作常新的工作,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和政治素质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依靠某一阶段教育终身管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育德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来实施,使广大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真正做到知荣辱、防腐变,永葆为人民服务的本色。

立威于法治。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其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无威,弊从此生,是权力行使有腐之源。河南交通厅连续四任厅长落马,其中一任还写血书保证不贪腐。2014年刚刚落马的云南交通厅党委书记杨光成2005年在一次述职时称,“我是在河南省三任原交通厅长落马的背景下出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的,自己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工作。” “十二五”期间高铁总投资约为1.875万亿元,加之缺乏透明度和制约机制,刘志军落马毫不令人惊讶。央企腐败亦是如此,最近郭广昌表示,“我不敢去国企,因为禁不住诱惑,无论是色诱还是钱诱我都经不住”。物既存腐,蛀虫焉能不生?法治无威给了这些蛀虫生存的空间。 只有保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执纪,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真正做到立威于法治。

严格于执纪。纪律是刚性约束,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据。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河南省调研时强调,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健全法治、依法治国,从严执纪才是反腐的正路。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时,在途中一个叫王大湾的地方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没有谈战术制敌,而是着重强调了军队纪律问题。“王大湾会议”及时纠正了当时部队存在的纪律松弛等问题,很快赢得了民心,进而在大别山站稳了脚跟。可见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国理政,都要依靠严明的法纪,“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使人们对法纪心存敬畏。否则,运动式执纪过后,仍将重回历史的老路。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才能让“树倒根不存”、“贼心死且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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