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为了做而做”,这样对吗?

中国法制网   2015-04-29 13: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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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沈阳市政府召开了沈阳市蓝天行动大会。沈阳市市长潘利国与22个市直委、办、局及13个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订了2015年度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实施方案》明确了沈阳三年治霾的主要任务,既:要利用3年时间,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总量控制;优化供热结构,强化燃煤锅炉管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治理工业污染,落实达标排放;运用综合治理措施,全方位治理雾霾。(2015年4月29日 人民网-辽宁频道)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在这个大背景之下,政府应起好主导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调动全社会资源,一同为可持续发展出力。

      制定一套好的政策必定要经过长时间的探索,期间必定遇到一些难以预计的困难和障碍,但制度建设的完善有益于工作的开展,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就如同沈阳市“蓝天行动”的目标责任状,从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好制度要做到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让工作人员不至于摸不着头脑,减少所谓的“灰色地带”,另一方面避免出现责权不清、监管无门的现象。

      一些文件往往习惯于将目标任务分解,即在一个具体的时间段内完成一定量的任务。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然而一些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免不了为了赶时间,采用编造假数据等手段以完成目标任务。这样一来,成了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做事,纯粹“为了做而做”,是形式主义的表现。

      显然,制度建设要防止形式主义,这就需要在出台之前进行充分地调研,避免坐在办公室里不顾实际“拍脑袋决策”,进而到了基层变成了“执行难”。此外,部门领导要做好带头作用,真正沉下心来做事,摒除“为了做而做”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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