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改进作风需要“两样”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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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推进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五一”节期间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化纠正“四风”作出具体部署。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陈健在湖南分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2015年4月27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狠刹“四风”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应当常抓不懈,但为何在节日前夕一次又一次被提起?难道是每逢节前才想起来抓一下?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之所以在节前加大监管力度,是因为一些人往往借着“过节聚聚”的借口,在这个时候蠢蠢欲动,或是大肆吃喝,或是大把送钱,通过权钱交易达到各自的目的。一些干部由于平时就不在状态,每逢节假日就更有“好好放松一下”的想法。殊不知,身体放松了,思想也跟着懈怠了。
目前,各地对于整治“节前腐败”可谓是做了不少工作,但仍然有干部敢于在这个档口上犯错误,这显然是由于规章制度没有对他们产生约束力。首先,由于制度尚待完善,加上一些地方只制定笼统的条条框框,而没有实施细则,致使其“想像空间”过大,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其次,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存在“权大于法”的现象,即权力干涉制度执行。
可见,节前“四风”露头是由于规章制度没有起到作用。要让风气真正得到整治,首先要重建制度权威,严惩违纪人员,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其次,各地要针对上级文件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避免工作人员执行中“无法可依”,防止“钻空子”现象发生;第三,要加强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通过在节前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规章制度,以加固其思想防线。
节前抓作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中的一个环节。改进作风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结合,即一手抓重点时段,一首建长效机制“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