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夫妻店”关店 反思却不应停止

中国法制网   2015-04-26 18: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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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夫妻店”关店 反思却不应停止

5年受贿116次,总额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数的86%。(4月17日  新华社)

4月15日,“卖官夫妻店”的“老板”,原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笔者认为,刘贞坚被判刑,“卖官夫妻店”关门,但对这起案件的反思却不应停止。

一方面我们要知“卖官夫妻店”的危害性。“卖官夫妻店”看似店小,但危害却一点也不小。如这起案件牵涉面广,时间跨度也长,腐败更隐蔽,方式更“新颖”,不仅给当地政治生态也带来了严重破坏,还让社会公众对如今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产生怀疑。这起案件中,刘贞坚5年时间受贿116次,涉及副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一把手10人,总额858万余元。18个乡镇党委书记17人涉案,当地一些干部不再用心工作,而一心忙于送礼跑官。其场景是何其的壮观,危害性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案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卖官夫妻店”之所以发生,与刘贞坚所掌握权力缺乏约束力,其老婆江某某的“越位”,买官者的推波助澜,监管的缺失等等都密不可分。既有制度的不完善,也有管理太松懈。

第三,我们能从案件中总结出什么?案件就是镜子,可以看出好的也能发现不足。贪官落马,既预示我们的监管一直在路上,同时也告诫我们防范贪官变化多端的贪腐手段不能放松警惕,道路还很漫长。

案件已经发生,“贪官夫妻店”已经覆灭。覆灭的“贪官夫妻店”也告诉我们,加强对权力拥有者手中权力公开和监管力度很有必要。毕竟只有当权力无法藏私时,权力才无法为个人谋福利。当然,对于干部家属和身边人,加强教育和管理迫在眉睫,只有多管齐下,才能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贪官夫妻店”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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