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红色通缉令的思考

中国法制网   2015-04-23 14: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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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2日披露了上述外逃人员基本信息并分析指出,百名外逃人员近半数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六成以上涉嫌贪污受贿。(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此次公布红色通缉令的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中,近半数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六成以上涉嫌贪污受贿。这既明白无误的告诉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同时也告诫我们怎样对“一把手”的权利进行控制。

    我们国家已有许多针对权利运行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形同虚设、总是以“一把手”意志为准的现象,这就把“一把手”的权利无限扩大。如何制约“一把手”的权利,我个人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一个重大事项的决策如果下级或副职有意见可以越级反映,不能以“有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的托词执行“一把手”的个人意志。

    二是建立健全“一把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要终身追究“一把手”在任职期间,由于个人意志造成的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不能什么都用“集体决策”来推脱自己,因为往往个人意志的后面就是腐败。如像以前我们修建中 “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但自国家实行“修建工程终身追究制”后,修建工程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

    三是完善常规监督惩处机制。上级组织要对下级组织 “一把手”的权利运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的方式要灵活多样。要加大惩处力度,让“一把手”们觉得有压力而不敢任性,从而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位置。

    总之,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清清白白的“一把手”,勤勤恳恳的好领导,而不愿意看到更多的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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