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文件夺冠”式考核的三宗罪
中国法制网
2015-04-20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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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一项要求两年完成的工作,拖了4年还在“过程中”。可在市里的专项考核中,这个县却夺了冠、评了优。理由是:该县在全市范围内最早下文展开此项工作。事后,一些干部笑称,这可真是“文件夺冠”。(4月15日人民网)
某县一项要求两年完成的工作,拖了4年还在“过程中”,这是典型的“懒政”,但是另外惊讶的是,该县不仅没有得到处罚,反而在市里该项专项考核中,夺了冠、评了优。如果这样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感到惊讶,那么要是知道夺冠的理由,必将让你觉得更加匪夷所思,夺冠的理由原来竟然是该县在全市范围内最早开展此项工作。事后,一些干部笑称,这可真是“文件夺冠”。
一时间“文件夺冠”成为了网络热词,该地这样的表彰方式,也迅速引起了网友的质疑,笔者认为“文件”夺冠式的考核有三宗罪。
一是政绩观错了位。其实表彰先下发文件落实该项工作的县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能够第一时间将工作落实,就算是工作进展得不顺利,但是只要这样态度毕竟是好的,这是表彰的初衷。但是从这样的工作初衷中,我们不难窥见政绩观错位的问题,因为这是典型的只追求速度不追求质量的政绩观。
二是形式主义作祟。因为率先发文启动该项工作就评优,那岂不是要让下级单位都争相效仿,一有安排就第一时间下发文件,而且只管文件下发,不管工作落实。这样的考核不仅仅不能达到激励作用,反而会让下级单位滋生“以文件落实工作”的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不科学。考核的目的在于很出工作开展的好坏,也就是说,通过考核能够让做得好的单位得到肯定,从而更加激发工作激情,同时也能够鞭策后进单位。但是考核的标准不仅仅只是看速度,还得看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