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不知是文物” 愚人还是愚己?

中国法制网   2015-04-17 1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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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有一个千年历史的古村落——马固村。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马固村有7处明清民国建筑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经历当地拆迁后,只剩下王氏家庙和马固大庙两处建筑。今天上午,郑州市上街区区长翟晓宾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表示,目前已经要求文物部门详细调查此事。(4月12日法制晚报)
 
  近年来,文物被强拆事件不绝于耳,本次河南饱含历史底蕴的几间书屋也难以幸免,似乎作为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有太多的文物,几乎多到不需要保护的地步,而地方官员更妄图以“不知是文物”来敷衍,着实让人切齿。
 
  纵观屡禁不止的各类文物强拆事件,“不知是文物”被提及的最多,这虽然是一种借口不假,但是文物部门对于《文物保护法》确实有待加强,尤其是在十八大确定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之后,法的宣传应该提高到更高的高度,作为本次“肇事”方的当地政府,也确实应该好好的补一补《文物保护法》。不仅如此,笔者认为文物部门还应该对文物进行归类,并作出明显的标志,门口铭文告知—文物禁拆,官员自然无法用“不知是文物”来做挡箭牌。
 
  在本次事件中,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群众没有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如何教育引导村民依法维权成了依法治国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要牢固树立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要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当利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得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二是引导村民正确用法。要引导群众正确用法,既要大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意识。过去几千年来的人治,给群众带来了“权大于法”的思想认识误区,就拿本次事件而言,可能有些人在官员面前,就没有了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勇气,多方面原因也导致了最终的文物被毁。
 
  其实文物屡遭破坏,和文物犯罪的惩罚力度过小是分不开的。目前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破坏文物的行为,最高处罚只有50万元。在具体的文物破坏事件中, 50万元的罚款可能起不到任何的警示作用,而虽然《文物保护法》中有针对个人三年以下的刑期,然而在文物破坏事件中,往往是罚款了事,真正因破坏文物获罪的却很少,笔者认为必须加大罚款力度与加重刑期相结合,提高破坏文物的违法成本,提高对文物破坏者的执法力度,才能给我国的历史文物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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