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腾退超标办公楼需两手抓两手硬

中国法制网   2015-04-17 14: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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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腾退超标办公用房是否可以进行出租、拍卖等市场化处置?对此,中纪委昨天解释称,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可以用市场化方式处置。(4月9日 京华时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然而从去年大张旗       鼓的腾退活动开始至今半年过去了,腾而不退,退而空置现象十分普遍,要彻底治理好超标办公楼,必须腾退和处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不管是从民心民意,还是从权力的约束来看,腾退办公楼都是势在必行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树立良好形象的需要,是构建和谐机关的需要,过去隔靴搔痒的处罚,感觉更像是一种纵容。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划定区域责任,严格搞好自查自纠,严肃清理工作纪律,制定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那些“腾”而不“退”的人,予以坚决严肃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刹住超标办公楼的歪风邪气。
    
    其实对于腾退出来的办公楼处置不及时,也给严重影响了腾退的进度和彻底性,关于对腾退出来的办公楼的市场化处置,笔者是十分赞同的,因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目前相对稳定,对于腾退出来的办公楼在区域统一规划过后安排新的单位入住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进行市场化处置,必然会带来资源的浪费,只有将空置出来的办公楼以拍卖或者出租的方式进入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真正让腾退出来的办公楼物尽其用,才是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的最终目的。
    
    当然,在腾退超标办公用房的同时,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新的超标办公用房的批建必须更加谨慎,虽然不能搞一刀切,但一定要慎之又慎;而在对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进行处置时一定要注意公开透明,避免因处置不善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归根结底来说,办公用房腾退的阻力的最大敌人应该是陈旧的官本位思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官员要敢于放弃权力,不能为权所困,有了放弃和奉献的思想,何愁超标办公用房不得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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