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公务员离职亟待制度化

中国法制网   2015-04-16 1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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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不时传出有国家机关或地方官员跳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当下,跳槽本不稀奇,个人选择也无可厚非。而人们关心的,是有的曾经在关键岗位供职的人士,他们跳槽,是否会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带来损失?是否会因为某些“藕断丝连”的关系造成不正当竞争?(4月15日 人民网)

公务员,曾经被人们认为的“金饭碗”,却在风靡一时的“公务员热”现象之后消退下来,特别是青年群体,很多都重新调整职业规划,选择其他职业体现自身价值。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应该平常心看待公务员群体的离职。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院原院长吴江所说:“公务员的离职首先是公务员法赋予公务员的正当权利。”“公务员”不应该被人为赋予太多的身份和“隐形”的优势,它也是各行各业的社会职业中的一员。因此,公务员离职应被理解,而不是被炒作,甚至大做文章。

    只是,公务员的特殊身份,不得不要求国家和政府完善公务员离职的相关法规政策。如何区分公务员离职是人才的正常流动,还是官员潜在利益交换?如何避免公务员离职后所从事的新工作与原工作业务有利益交集?如何辨析公务员离职是“期权腐败”和利用影响力参与腐败?这些都是 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上工作,是保障公务员正常离职、健康离职、安全离职的必经之路。国家和社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社会予以正确的引导和监督,让公务员离职真正阳光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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