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飛:档案打假严防“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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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专项审核,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此次专项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三级党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档案均纳入审核范围。(4月10日《新华网》)
据了解,此次审核工作主要针对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是对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重点清理整顿年龄越填越小、学历越填越高等人事档案造假行为,剑锋直指档案造假歪风。
我们知道,在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人员的调动升迁与人事档案息息相关,在领导选拔任用中所起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多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客观、全面考察干部时都以档案记录的本人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作为依据。在这样的背景下,档案造假也就成为个别领导干部仕途上孤注一掷的“砝码”,它拷问着干部的良心和制度的创新。
那么,为什么大家明知不可为还要挤破头地修改档案呢?笔者认为:这与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有关。在当前形势下,领导干部提升时所必备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出身、背景等一系列准入条件制约着多数年轻干部及有为人才的上升空间,有的为了在毕生之年有机会“上位”,就不得不铤而走险,修改档案。如: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以及中纪委在2014年两轮巡视中发现的15个省份涉及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其初衷皆因于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档案打假刻不容缓”。我们必须站在“实事求是”的立场上,严格肃清改档的不正之风。首先,档案打假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仅着眼于处理违规干部,应重立法、重制度,要修改和制定人性化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制度上加强约束;其次,组织部门应把握“重贤能重人才”这根主线,考察干部力求全方位、多角度,把过去的履职作为参考,立足未来谋职导向,选拔有为干部;再次,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实事求是的工作热情和踏踏实实和工作成绩赢得组织肯定。
因此,在查处违规改档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多了解为什么改档?只有在制度上堵塞漏洞、在法律上加强惩戒,变不敢改档为不想改档,让改档失去意义,才能还制度公平、还社会正义、还干部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