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威:补票出站“合理”之争

中国法制网   2015-04-04 06: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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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丢失车票后被强制补票才能出站,有着“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之称的福建消委委员丘建东起诉上海铁路局,要求对方返还票款。同时起诉要求上海铁路局停止收费政策,并对不确定的权利人实行登记公告等。(3月26日)

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出站的时候是要凭车票出站的,如果你旅程中车票不慎遗失,那么不好意思,你需要到补票窗口全额补票。这一规定被部分人称之为“霸王条款”,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对于这项规定,铁路方面做出的解释是,防止票贩子一票多用“钻空子”。其实这些年来大家做火车都能感觉到,火车站进站对车票的查验是非常严格的。特别是车票实名制以后,需要身份证和车票同时验证才能进站。

   如此严密查验,没票想“混”进车站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进站不可能逃票,且现在车站都是信息联网,通过身份证上网查询即能证明是否购买车票,那出站是不是可以不用补票了?笔者认为,不可以!铁路客运是服务行业,旅客即为消费者,车票是有价证券形同钱币,是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证明。就好比你去餐厅就餐,服务员明确告知出门要凭小票,如果你弄丢了小票,人家会让你出门?

  但是,笔者同时认为,原价补票也不合理。如果通过身份证能够查明存在购票行为,即证明了消费的发生,补票不应该收取原票的全额。建议可以收取原票面额的一定比例或者部分人工服务费,做为对旅客必须凭票出站行为的警示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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