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上放零食被通报冤不冤?
中国法制网
2015-04-03 1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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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鸡市陈仓区纪委4月2日消息, 春节前后,陈仓区纪委牵头,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分五个组,对镇街、区级部门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共计145个单位的廉洁过节、纪律作风、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了三轮检查,现对督察情况进行实名通报。(4月2日 搜狐新闻网)
2月25日至2月26日检查发现:2个单位的2名干部上班期间玩手机、1名干部办公桌上摆放零食。
初见此新闻,办公桌上摆放零食被实名通报,着实感觉处罚有点过重,零食仅仅是放着又如何?并没有像之前“嗑瓜子科长”一样进行“现场直播”,或许给予实名通报着实有点冤枉。
但仔细想来,既然桌上放着零食,难道就能真正放在那里作为摆设,能真正经得起美食的诱惑?或许真的不能,想必在工作的嫌隙,依旧很补充一点“能量”,让自己在工作中精力更充沛,工作上更有干劲。
但实际上,办公的地方是工作的地方,更是为人民服务的地方。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这干部的形象,无论是身体的原因需要时刻补充“能量”,还是真的作风懈怠上班不务正业,这都是不被接受的,身为党员干部就应该严格遵守办公纪律,作风建设更应该常抓不懈。
所以,办公桌上摆放零食被实名通报一点都不冤枉。改进工作作风,就必须树立主动意识。深刻认识到作风改进的重要性,时刻牢记自己的本职工作,更要力求在自己平凡的岗位创造出新意与奇迹,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浪费光阴,不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式的干部。
作风整顿不能一蹴而就,正风肃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绝不能给作风不正之人任何“喘气”的机会,必须“一竿子插到底”,不留死角。党员干部要主动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