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晓东:用新规定“谱写”和谐社会发展旋律

中国法制网   2015-04-01 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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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施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在持续加快铁路建设、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迅速扩展的新形势下,发布实施这两件铁路监管规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3月31日 中国网)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如此,无论身处何地,都要遵守那里的要求、规定,这是生存的“必需品”,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催化剂”。

如文中所述,自5月1日起,铁路将正式实施两项管理规定,分别是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和铁路建设质量监督两个方面的,从名称来看,是对安全管理起到制约作用的,同时也是营造安全稳定氛围的规章制度。

据了解,该规章明确规定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以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并强调要求落实铁路运输企业及相关运输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从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作业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等方面、对运输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

笔者认为,规章制度是起到规范和监督作用的,有了这样的管理制度,在各种运作当中遇到事件时才能够有据可依,并且对违反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良好的运作环境才能得以维持,各项工作才能在健康的氛围中进行,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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