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语:触碰司法“红线” “官帽”可能不保

中国法制网   2015-03-31 20: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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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碰司法“红线” “官帽”可能不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地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权与法之间立起一道“防火墙”。干预司法可能令干部的“官帽”不保。此次出台的规定共计13条内容,主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3月30日 新华网)

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官员不干预司法,这是新常态下的新举措,这是净化我党、永葆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干预司法活动将被记录,从制度方面入手,防止官员干预司法。要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违法干预司法行为将被通报,从惩治方面入手,防止官员干预司法。判断干预司法活动是否违法,首先要分清职务行为和职务外活动的关系,如对案情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结果等发表意见甚至作出决定,就超出了制度活动的范围,属于非法干预。建立通报制度,将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实施干预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也能让其他人引以为戒。

干预司法“仕途”堪忧,从廉政建设入手,防止官员干预司法。是否曾经干扰司法活动,是衡量一个官员法治素养的重要标准。将干预司法的记录制度与相应的党内法规和政绩考核等制度规定和相关考核评估有效衔接,干扰司法行为将对官员的“仕途”造成影响,必将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行为起到有力的制约作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其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在新时代,干扰司法不仅影响升迁,连“官帽子”都可能不保。切实提高司法抵御“权力干扰”的能力,让司法者底气足起来,从而改善整个司法大环境,在一整套制度的保障下,让司法更公正、法治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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